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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博坡巷2宗棚改用地挂牌出让 回迁房限价6174元/㎡

文章来源:乐居 资讯分类:房价 2019.01.17

1月15日,海口市国土局站连挂5宗土地出让信息,其中2宗地块为坡博坡巷片区棚改用地。据站信息显示,该两宗地块皆为城镇住宅用地,总面积为61181.8㎡。挂牌起止时间为2019年2月8日9时至2019年2月20日16时。起拍楼面价为906元/㎡,回迁商品房的回购限定价格为6174元/㎡。

坡博坡巷2宗棚改用地挂牌

地块信息如下:

C-4-13地块属于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用地,面积28327.98平方米(合42.49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2%),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2%),容积率≤4.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配建内容:配建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向公众开放的户外健身活动所。

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楼面地价906元/建筑平方米,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建筑平方米的整数倍。挂牌底价由我局底价确定小组确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6776万元币。

另外,该项目回迁商品房的回购限定价格为6174元/平方米,商业建筑的回购限定价格按照《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供坡博坡巷棚改片区回迁商品房C-4-13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的函》(海棚联办策〔2018〕30号)的要求确定。

该项目住宅套内装修的材料达到优质等级,装修综合费用600元/平方米标准。

项目所有的住宅、商业用房,均由项目所在辖区组织特定回迁人按限定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项目所在辖区提供。有剩余房源的,由辖区或指定部门和单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供坡博坡巷棚改片区回迁商品房C-4-13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的函》(海棚联办策〔2018〕30号)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

有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各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地下停车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约定,较高价不超过13.48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C-6-13地块属于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用地,面积32853.82平方米(合49.2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2%),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2%),容积率≤4.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地块起始价为楼面地价922元/建筑平方米,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建筑平方米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7723万元。

本项目回迁商品房的回购限定价格为6174元/平方米,商业建筑的回购限定价格按照《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供坡博坡巷棚改片区回迁商品房C-6-13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的函》(海棚联办策〔2018〕51号)的要求确定。该项目住宅套内装修的材料达到优质等级,装修综合费用600元/平方米标准。

项目所有的住宅、商业用房,均由项目所在辖区组织特定回迁人按限定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项目所在辖区提供。有剩余房源的,由辖区或指定部门和单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供坡博坡巷棚改片区回迁商品房C-6-13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的函》(海棚联办策〔2018〕51号)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

有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各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地下停车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约定,较高价不超过13.48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坡博坡巷2宗棚改用地挂牌出让 回迁房限价6174元/㎡